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0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2016年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湖北省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
2.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必须在省级中心基础上自主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简装纸质版一式五份(双面印刷))送至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3025730@qq.com。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考教高厅函﹝2015﹞31号、教高厅函[2015]24号文件;申报省级中心请参照国家级中心标准要求和申请书进行填报。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4月15日。
(四)遴选方式
按照“自主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并按相关规定择优向湖北省教育厅推荐。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整合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并组织人员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按要求撰写申请书和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8891098
联系邮箱:123025730@qq.com
专此通知。
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
4.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