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医学院实验室建设"十一五"规划
(2006年-2010年)
实验室建设是高校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基本完成"十五"实验室建设规划后,我院实验室建设已初具规模。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意见》(教高[2001]4号)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令),不断改善我院实验教学环境,整合优化教学资源,建设一批条件合格、水平较高的教学实验室,特拟订"十一五"实验室建设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我院实验室建设取得的成就
1、实验室基本条件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是我院实验室建设快速发展时期,新建实验室面积12000平方米,购置各种仪器设备2723台(件),总投资达3644万元。截止2004年底,共拥有实验室22个,实验室总建筑面积14200平方米,单价大于800元的在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402台(件),价值3966万元,总值是1996年的16倍(1996年是200元以上在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2、初步建立了一支实验室专各人员队伍
五年期间,通过采取引进、调整等方式使实验室专职人员队伍迅速扩大。截止2004年底,共有各种实验室专职人员66人,其中专职实验技术人员50人,含高级实验师14人,实验师21人,助理实验师15人。
3、部分实验室进行了体制改革,并通过了合格评估。
基础医学院所辖的原生理学等九个实验室于2000年从相应的教研室剥离。经资源整合组建了机能学等四个综合实验室,其人员编制,经费相应独立,实行院系二级管理。2003年初,四个综合实验室一次性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实验室合格评估。
4、实验教学改革取得进展,实验课开出率显着提高。
五年间,各学科实验教学在教学内容、方式、方法与手段上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如机能实验教学改革获湖北省教学成果三等奖。各学科实验课开出率也有显着的提高。全院每学年可开出各种实验项目近300项。大部分学科实验课开出率达到97%,部分学科还达到了100%。
5、启动了郧阳医学院生物(医学)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在四个综合实验室2003年3月一次性通过合格评估后,2004年9月我院又向省教育厅申请了郧阳医学院生物(医学)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此项工程已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目前正在实施建设阶段。该中心的建设,标志着我院实验室建设已步入省属高等院校先进行列。
二、存在的问题
1、实施室基本条件尚有欠缺。
实验室面积。按照实验室合格评估标准,每生应拥有实际使用面积2平方米,则7000学生共需14000平方米,我院现有实验室建筑面积142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9187平方米,尚差4813平方米。
2、人员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
按照标准,每个实验室至少需专职技术人员3人,23个实验室应有69人;高级职称人员应占20%以上,而现有专职技术人员50人,尚差19人;高级职称人员14人,占现有人员总数(66人)的21.7%。主要是专业实验室人员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差距较大。
3、实验室运行体制需进一步规范。
根据《规程》和20号令,实验室应独立建制,实行院系二级管理,应由学校下文成立实验室、任命实验室主任。我院23个实验室中,有13个实验室是院下文成立的,还有十个实验室院未下文(其中有四个实验室是由于教学机构的调整,隶属关系发生了改变,但没有重新下文);少数实验室建制了没有独立或独立了没有建制;有的学院自行下文成立实验室和任命实验室主任,运行体制不符合标准要求。
4、实验教学管理需要加强。
从每年实验项目上报情况看,部分实验室尚无统一的实验课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所报实验项目名称不规范,虚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平行专业的实验开出标准不统一;少数实验室仪器设备闲置浪费,利用率不高,部分教师教风散漫,缺乏科学严谨。
三、2006-2010年我院实验室建设规划
(一) 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发展这一要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人为本,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高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明确目标,增加投入,加快我院实验室建设进程。
(二) 总体目标
大力筹措资金,迅速完善实验室基本条件;采取得力措施,补充实验室人员队伍;推进实验室运行体制改革,强化实验教学管理,拓展实验室功能;力争在五年之内,使全院的实验室成为合格实验室;确保生物(医学)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省教育厅的评估验收;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申报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力加强重点学科的实验室建设;不断更新仪器设备;使其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培养的摇篮,为高级医学人才的培养创造条件。
(三) 建设步骤
整个建设进程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6-2007)
1、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体制,全面开展实验室评估工作;
2、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展动态,吃透其评审指标体系;努力创造条件,筹措资金,为申报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做准备;
(1)投入资金640万元,建造实验室面积300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523万元;
(2)补充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人;
(3)确保医用化学、解剖与法医学、生物学、预防医学等四个基础教学实验室一闪性通过合格评估;在专业课实验室中开展体制改革试点,并组织6个专业课实验室参加合格评估;
(4)组织力量编写专业课实验教学大纲、实施指导书。使专业课实验教学标准统一、内容规范。
(5)拟订政策鼓励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积极开展科研。
(6)争取公开出版1-2本实验教材。
(7)按照示范中心实施方案,逐步完成示范中心建设,争取一次性通过省教育厅专家组的评估验收。
第二阶段(2008-2009)
1、成立专班,组织材料,向省教育厅申报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同时成立院内专家组进行模拟评审;
2、投入资金640万元,建造实验室面积3000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400万元;
3、补充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7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4人;
4、总结示范中心建设成果,建立健全示范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对示范中心的投入进行效益评估,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益。
5、推进专业课实验室运行体制改革,组织剩余专业课实验开展合格评估;
6、修改、完善专业实验教材。
第三阶段(2010年)
1、投入资金300万元,建造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250万元。
2、补充实验室专职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人;
3、力争出版1-2本专业课实验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