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一)根据省级品牌专业建设规划,2009年拟评审立项30个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本次本科品牌专业评审立项的重点是在鄂部委高校,其中,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限报3个,其他部委高校限报2个,省属本科院校酌情申报。
(二)各高校要根据我厅《关于启动“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鄂教高[2003]24号)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专业概况和现有基础(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师资队伍、教学改革与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专业特色与优势等),二是专业建设方案与规划(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进度安排、预期成果)以及学校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
(三)请各高校将推荐报告和《湖北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请书》各一式三份,及时报送我厅高教处,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同时,通过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进行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