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从严控制各类评审、讲座、评标等费用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运行,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并结合省审计厅2014年上半年对我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馈意见和2015年省财政厅对我校组织的财务票据检查反馈意见,现对教学及相关经费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校内在职人员发生的所有工作事项均不发放劳务经费,教师计入相应工作量,其他人员按工作时间据实登载备案,纳入年底绩效分配。校外人员、退休人员发生的,在教学、科研活动完成后由组织单位提供活动方案及领导审批意见、参与校外人员、退休人员姓名、银行帐号、金额,按程序审批发放,经费计入相关经费。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半天时间按4个课时统计工作量,不足半天按实际计算课时。
二、考试相关经费
(一)课程考试(指各学院组织的课程结业、补考和重修考试,教务处组织的统考和综合性考试等)所产生的监考、考务、巡视、辅导员查场等费用,从绩效工资中支出。
1、在工作日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安排的考试,监考教师每人每场次(2个小时)计作1个考试工作量,考务管理人员、巡视领导、查场辅导员不计工作量;在工作日以外时间安排的考试,监考教师每人每场次计作1.5个考试工作量,考务管理人员、巡视领导、查场辅导员每半天计作1.5个考试工作量。机考、技能操作的监考,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考试工作量。发放标准为50元/考试工作量。
2、组织统考或综合性考试过程中,工作人员赴附属人民医院校区、附属东风医院校区执行考务任务,每人每次按30元标准发放交通补助;赴附属襄阳医院校区、附属随州医院校区执行考务任务,各项费用依照《365娱乐场备用网址差旅费管理办法》核销。
(二)国家或社会性考试(包括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自学考试补考、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成人学位课程考试、培训考试等)相关费用从考试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1、费用收取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精神,收取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考试补助费)、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报名考试费。根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成人学位课程考试费、培训考试费。
2、费用支出标准
(1)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考务费每人150元/场次,其它国家或社会性考试监考、考务费每人100元/场次,巡视费按相应监考费标准80%发放。考务工作餐费每人25元/场次。
(2)普通专升本考试命题费200元/人次,制卷费100元/人次,阅卷费200元/人次,技能考试、面试评审费每人100元/场次,异地封闭命题住宿、餐饮费据实核销。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学位课程考试等相关费用参照普通专升本考试标准执行。
(3)研究生入学考试保密值班费每人150元/班次;其它国家或社会性考试保密值班费每人100元/班次。值班工作餐费每人50元/班次。
(4)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确认报名,考务材料分装,笔试考场布置,试卷分发、寄送、接收等参照研究生考试监考费发放标准执行;其它国家或社会性考试相关费用参照相应考试监考费发放标准执行。考场设备搬运人工费100元/人次。
(5)计算机考试机房安装调试、模拟测试及机房保密管理费实行经费包干制,每机房1500元。
(6)试卷接送用车费依照用车协议核销。无线电干扰车租用费2500-3000元/天,具体依照租用协议核销。
(7)上报考试数据、接送试卷、参加考务会议、外出巡视等费用依照《365娱乐场备用网址差旅费管理办法》核销。
(8)考试宣传材料制作、考试材料快递、考试用品耗材、考场饮用水费用等据实核销。
(9)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考试巡视等工作所产生的接待费用,按上级规定执行核销。
(三)校外单位在学校组织的考试
1、校外单位在学校借用教室组织考试,学校财务处按1个标准考场200元/场次向借考单位收取考场使用管理费。
2、借考单位若需学校安排人员参与考试具体组织工作,由借考单位向学校统一划拨考试工作经费,学校参照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标准发放笔试考务、监考、巡视费,参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标准发放上机考试相关费用。
三、教学评价督导费。指教学质量评价、督导活动中用于支付由校、院聘请的离退休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费用,主要包括专家评课费、教学督导费、课程评审费、专家岗位津贴、专家交通及差旅补助费等,从本校、院教学业务费支出。
(一)专家评课费按评课实际发生学时计算,发放标准为每学时50元。
(二)教学督导费。专项教学检查一般按3学时/半天,考风考纪检查一般按2学时/半天计算(若工作时间确有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为相应学时),其它教学调研、论证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为学时计算,发放标准为每学时50元。
(三)专家承担项目评审、学生竞赛评审、优秀教学奖评审等工作,按照第五条相关标准发放评审费用。
(四)专家岗位津贴。按教学督导组组长5000元/年,副组长4000元/年,小组组长3000元/年,组员2000元/年标准发放。
(五)专家交通及差旅补助费。专家赴附属人民医院校区、附属东风医院校区开展评价、督导工作,每人每次按30元标准发放交通补助;赴附属襄阳医院校区、附属随州医院校区开展评价、督导工作,各项费用依照《365娱乐场备用网址差旅费管理办法》核销。
四、讲座(课)费。指用于提高教学科研人员业务水平和教师教学能力而举办的各种培训和学术讲座的费用,主要包括各种讲座、学术交流和教学业务技能培训、学生培训、考研讲座等,从举办部门业务费支出。
校外人员来校讲座(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分类 |
学校组织(每半天) |
学院组织(每半天) |
副高级、副处及以下 |
不超过1000元 |
不超过500元 |
正高级、正处 |
不超过2000元 |
不超过1000元 |
院士、专家 |
不超过3000元 |
不超过 1500元 |
校内人员讲座(课)费执行如下标准:
分类 |
学校组织(每半天) |
学院组织(每半天) |
副高级、副处及以下 |
不超过300元 |
不超过200元 |
正高级、正处 |
不超过500元 |
不超过300元 |
本文所指学校组织指学校处级职能部门组织的全校性的活动。学院组织指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本院内的活动。
五、评审费。主要包括教科研(项目评审、项目咨询费等)、教学(转专业、各项技能大赛评审等)、学生活动(辩论赛、艺术节等)、行政管理(职称评审、评标费、党建评审等)等各项评审、指导、劳务经费,从组织部门各自相关经费支出。
校外人员评审、指导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分类 |
学校组织(每半天) |
学院组织(每半天) |
副高级、副处及以下 |
不超过1000元 |
不超过500元 |
正高级、正处及以上 |
不超过2000元 |
不超过1000元 |
校内人员评审、指导、劳务费执行如下标准:
分类 |
学校组织(每半天) |
学院组织(每半天) |
评审等对象为职工 |
不超过300元 |
不超过200元 |
评审等对象为学生 |
不超过200元 |
不超过100元 |
注:1、学生活动不区分校内、校外人员适用同一标准(国家、省、市有规定者除外)。
2、从个人科研经费中支出的指导、咨询费按学校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确定标准列支,不适用本办法。
六、答辩费、裁判费、论文评阅指导费、学生心理咨询费、体育训练费,从教学业务费支出。
(一)毕业论文答辩费
本科生论文答辩费按50元/学时发放。
硕士、博士生开题及论文答辩费,主席500元/人次,委员200元/人次,秘书100元/人次。
联合培养硕士、博士开题及论文答辩,对方单位主管500元/人次,工作人员200元/人次。
(二)裁判费
教师担任足球赛事裁判费主裁80元/次,边裁60元/次,篮球70元/次,排球60元/次,其它赛事裁判费50元/次。
(三)论文评阅指导费
本科生论文评阅指导费按50元/篇·人发放
硕士、博士论文评阅指导费按200元/篇·人发放,委托第三方评审管理费100元/次。
(四)学生心理咨询咨询费
校外专家=100元/半天+50元/人次×人次
校内人员=50元/半天+来访人次×10元+咨询记录条数×10元
(五)体育训练费
按湖医药行发[2014]29号文件执行,其中校内教师计入年终绩效,学生按文件标准发放到学生银行卡或校园一卡通中。
七、继续教育学院其它教学相关费用,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业务费支出。
(一)成人教育清考课程阅卷费按5元/份发放。
(二)自学考试、成人学历教育校内教师授课按50元/学时发放,今后随学校课时津贴标准变动适当调整。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校内教师授课按100元/学时发放,若需聘请校外教师,根据校情和市场行情发放课时津贴。
(三)自考招生宣传费按50元/生发放。
此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